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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滞纳金多少(社保费过了25号还能缴纳吗)

时间:2023-03-26 13:31:10 来源:[db:来源]

以前很多人都遇到过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问题,如果近期未缴纳只需要去劳动检查部门投诉即可,可是超过法定两年追诉时效的怎么办呢?下文清楚的告诉你怎么办。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社保征缴/稽核部门投诉,个别地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处理。

另外,劳动者也可以主动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对于超过2年的追诉期的补缴社保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还受理吗?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果违法行为存在连续状态的,自违法行为终了日起计算。

很多人担心,假如自2005年进入单位,单位是2012年开始缴纳的社保,现在是2020年了,是不是就不能再投诉单位之前未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了?

国家强制保险法为2008年,也就是说2008年以前的不属于强制范围,2008年后属于强制范围,单位必须缴纳社保。那么员工提出不愿意缴纳,可以吗?答案是不可以,单位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员工你可以不录用,录用就必须缴纳

虽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超过2年未被发现也未被投诉,可以不再受理。但是人社部有一个针对建议的答复,按照人社部的意思,只要能提供证据,超过2年的违法行为也可以被查处。最高法也有司法解释,劳动者退休后因为社保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般不超过二十年的,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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