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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兑换积分(电话积分怎么兑换礼品)

时间:2023-04-27 19:31:14 来源:[db:来源]

您好,我是××公司×营业点。您当前手机积分累计到3211积分,此积分到本月月底清零。营业部最近有优惠活动,积分换礼品。各种豪礼等着您。不要错过呦!地址是×区×街×号。

怎么!我的积分月底就清零了,我得去瞧瞧……

在日常生活中手机充值产生积分商家会在年末或特定日期对积分进行清零在积分清零前商家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提示消费者积分可以兑换礼品但是小编有疑问这些短信息真的是正规运营商的发来的吗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两个案例发生了什么

案例一

近日,南京市民李女士收到一条短信,里面写着她的移动积分即将过期,请及时登录掌上移动营业厅兑换现金等各种礼品,后面还附有兑换网址。李女士随手点开短信中的网址链接,按提示输入了银行卡号、姓名、手机号、开户行以及银行密码等信息,但是积分并没有兑换成功,李女士赶紧关闭网页。不久后,李女士就收到短信,银行卡上2000余元存款被转走。她只得向警方报警求助。警方介绍,此类短信息内链接的网页,并非正规客服官方网站,而是诈骗分子制作的木马链接。

案例二

周先生接到自称是中国移动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消费的积分可以兑换超值礼品。周先生同意兑换并且告知对方家庭住址。次日有人上门为王先生送来了礼品,拿到礼品打开一看,这里的超值礼品只是一个廉价的玩具模型,过程中,对方骗取到了王先生的手机客服密码。随后几日王先生不断收到积分兑换短信提示,发现自己的积分无故被多次兑换。

鹿小法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电信诈骗案件中定罪量刑标准。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需要注意的事

不要轻易相信任何非正规渠道所提供的促销活动信息,当收到“积分兑换”或各类服务的“官方”短信,一定主动联系当地运营商或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任何含有网页链接和电话号码的优惠促销类短消息,不可轻易点击其链接。当对方索要个人隐私信息时要谨慎,提高警惕。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来源:包头市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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